我校是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具有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从一九八七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目前有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管理学院、经济与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等十一个学院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三个一级学科,机械设计及理论、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精密仪器与机械、材料加工工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机与电器、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化学工艺、制浆造纸工程、发酵工程、食品科学、生物化工、结构工程、岩土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工程力学、设计艺术学、企业管理、会计学、产业经济学、政治学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等三十三个二级硕士学科专业招收培养研究生。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教育工作,聘请了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深、工作认真负责的专家、教授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研究生,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我们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湖北工业大学。为了方便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一、2007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40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研究生。各学院的招生人数为预计数,供参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线上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定向生、委培生在录取之前,应与培养单位、用人单位联合签订定向或委培合同书,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福利等均由定向或委培单位负担。报考定向、委培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
二、报考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三、考生报名时,必须写清楚所报考专业的研究方向,凡招生目录中涉及到的选考科目必须明确,否则由我校指定。
四、本招生目录中属教育部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有:101政治理论、201外国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4数学四,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608高等数学科目内容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考生可在本目录后面的参考教材栏内查询有关考试科目的参考教材。
五、报名时间:
1.2006年10月1日—31日,报考者在指定的网上报名(9月中下旬可通过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public.hbut.edu.cn/yjsb或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站:www.yz.chsi.com.cn查询)。
2.11月10日—14日,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网报的报名号到相应的报名点现场交费、照相、确认信息。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00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为4门,外国语100分、政治理论课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分别为150分。
职业技术教育学初试科目为三门,政治、英语、教育学基础综合为国家命题,欢迎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特别希望具有工科背景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
六、同等学力人员不得跨专业报考。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所报学科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含大专学历及成教应届本科生)考生需加试的科目见招生目录。
七、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关信息(考试安排、考生成绩查询、复试通知、拟录取人员名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今后将在本校网站上及时发布(www.hbut.edu.cn),我们将不再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本目录后同时列出考试科目、参考书,供考生复习备考之用,不明之处请与相关学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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