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咨询电话: 010-62119291 13311518918
中国人民大学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中国人民大学>>课程介绍
Navigation
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法学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2008年法学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招 生 简 章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  国家重点学科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享有盛誉,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是国家重点学科。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并登记备案,我院在北京地区开办宪法学与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严格、科学的课程学习与考核,提高学员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满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司企业以及律师业务等的需求。

价    值:

一流大学品牌  权威师资队伍  优势教学服务 

提升业务能力  拓展人脉平台  助推事业成功

优        势:

品牌优势:中国人民大学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优秀的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享有“中国第一,世界一流”之荣誉。

权威师资:授课教师均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骨干教师和国内知名学者。

教学服务:具备完善的学校教学管理体系和教育管理经验。

特色服务:安排考前辅导。可旁听不同年级研究生进修班的课程;使用国内藏书最多的法学院图书馆;共享人大法学院丰富的学术信息。

名家讲座:学员可参加我院、我校内容丰富的名家讲座。

联谊交友:经常组织丰富多彩的班务活动;也可参加我院的院友活动。

授课地点:我校明德法学楼。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一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3.不具备上述第2款条件,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报名条件可放宽到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的大专以上学历者,但本种进修生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颁发证书:

1.完成课程班规定的学习项目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并颁发钢印结业证书。

2.符合申硕条件者,完成课程学习,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发表科研成果及论文答辩后,由中国人民大学颁发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课程考试包括全国水平考试(英语和法学综合)、题库考试、非题库考试三种。

科研成果为在公开刊物上发表5000字以上论文一篇。

开设课程:

题库考试: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法理学、刑法、民法;

非题库考试:法学方法论(法学各专业研究方法)、中国宪法学、行政法与诉讼法学、基本权利与宪法案例研究、行政法案例分析、比较宪法学、比较行政法学、国家公务员法、中国法制史、商法、经济法概论、法律职业道德与律师法、专业外语。

考试安排:

不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采用非题库考试的考核办法。

申请学位的学员需参加全国水平考试、题库课考试和非题库考试,考试期限自办理考试资格卡之日起4年内有效。

题库考试由我校研究生院组织,每年两次。考试科目: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法理学研究、刑法、民法;考试时间:4月份、10月份;考试地点:我校。

全国水平考试分为外语水平考试和法学综合水平考试(含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民法),由各省学位办组织进行,每年5月份最后一个周末考试一次。

学习费用:         进修费每人18000元。进修班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     申硕费、书费、资料费、证书费由本人自理。     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费和参加论文答辩费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交纳。

       开班时间: 

1、北京周末班:六月下旬。全部课程分3个学期讲授完毕。

2、北京集中班:九月下旬。一年集中两次,每次半月左右,四次讲授完毕。

报名时间:即日起。

报名办法:

1、报名:索取(或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费200元;亦可函报。

2、注册:统一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办理注册交费手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注册需交资料:本人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同底1寸彩色照片6张、同底电子照片一份;

(2)费用:学费18000元(现金、刷卡皆可)、证书30元、申硕费200元、书费600元

(3)填写《注册登记表》

(4)欲申请硕士学位者还须下载并填好《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科研成果承诺书》,前者需要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附件一:

部分授课名师: 

韩大元: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锦光: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法行政法教研室主任

莫于川: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杨建顺: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李元起: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

刘飞宇: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龙翼飞: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郑  定: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杨立新: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姚  辉: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

赵晓耕: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制史教研室主任

史际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

韩玉胜: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教研室主任

陈卫东: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

附件二:

有关申请硕士学位问题的说明: 

(一)教育部规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可参加全国统考和我校研究生院组织的四门题库课程考试。大专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2、在所学专业有一定的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最迟在论文答辩前提交)。

(二)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

1、 申请并办理《课程考试资格卡》。

2、 在四年之内通过我校组织所有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外语和法学学科综合水平(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统一考试;

3、 在全部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提出论文答辩的申请;

4、 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

5、 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硕士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在职硕士

2008研究生进修班

报名申请表

 号:                                                               (复制有效)

姓    名

性    别

籍    贯

照  片

政治面貌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E-mail

手    机

户口所在地

毕业时间

  

最后学历

最后专业

是否申请硕士学位

.   否              

学历经历(高中起)

起止时间

学           校

工作履历

起止时间

单         位

职  务

主要业绩科研成果

资格审查情  

                                                            

注:为了便于日后联系及编写学员通讯录需要,请详细填写         填表日期:           

版权所有:Copyright©200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