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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200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硕士(MPA)是国际上通用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公共部门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招生专业(方向)及人数
行政管理、地方政府管理、社会保障与管理、教育行政管理、旅游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可增设相应的方向)。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3年以上工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的国家公务员、党群机关工作人员、非政府公共机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
1.资格审查
①报考者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从我校研究生处(http://gs.hubu.edu.cn/文档下载栏目)或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 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
②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报名资格审查表》、本科毕业证、工作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我校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办公室接受报考资格审查。现场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2.报名
报考者必须经过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①网上报名。在2008年7月中、下旬,报考者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zzlk.hbea.edu.cn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本人报考信息的录入和提交。报考者须记住自己的网报编号。
②现场报名。在2008年7月28日-7月31日期间,报考者本人到我校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办公室,据网报编号接受现场审查、现场照相,并按国家统一规定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
3.外省报考者资格审查与报名
①资格审查。外省报考者可通过信函方式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在2008年7月20日前将《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本科毕业证、工作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寄达我校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办公室。我校审核后,于7月2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寄回考生。
②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时,外省报考者可先登录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http://www.cdgdc.edu.cn,然后按其提示进入所在省网上报名的网站,再按系统提示完成本人报考信息的录入和提交。报考者须记住自己的网报编号,于7月28日至31日,由本人到所在省学位办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全国联考)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2008年10月
2.考试地点:由有关省(市、区)学位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外省报考者所在地若设有考点,可以在当地参加全国联考。
3.考试科目: 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
共计四门,均为全国联考。
4. 联考辅导资料:
①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②《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③《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考前辅导
有关考前辅导事宜,请与我校MPA教育中心联系。
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和专业面试,命题、考试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及工作业绩,按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指标,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六、培养方式、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以在职学习为主,脱产学习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累计)
教学以讲授、研讨、模拟、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注重培养和提高学员的实际能力。
2.学习年限:2-4年。
七、学位授予
对按时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员,由我校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八、收费标准
各专业方向均为2.5万-4万元(含课程学习费、论文指导及答辩费,不包括教材资料费、住宿费)。
九、其他
1、考生被录取后,其人事关系、工资及医疗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考生应尽量报考自己所从事的学科专业,如果报考其他专业并达到录取分数线,而该专业已经额满,原则上要服从我校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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